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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2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2011年科研成果登记已经开始,请按照科研处的要求及时进行登记。特此通知。

                                                  系办

         关于201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

     秋去冬来,又到了梳理收获的季节。请各位教职员工结合人事处每年年底对当年科研工作量的考核,认真地将自己的科研成果进行梳理、登记。

    一、登记范围:

    1、 2011年1月1日 - 12月31日 正式发表的论文;

    2、 2011年1月1日 - 12月31日 正式出版的著作;

    3、 2011年1月1日 - 12月31日 立项、结项、鉴定的各级、各类课题;

    4、 2011年1月1日 - 12月31日 获得的各级、各类奖励;

    5、2010年漏登的科研成果。

    二、登记方法

    1、由教职工本人先在公司《科研管理系统》中直接录入科研成果,《科研管理系统》登陆网址:http://211.67.143.15/business/login.jsp。个人成果登记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18日

    2、教职工在科研系统录入后,持成果原件,首先经各部门科研秘书进行审核认定。科研秘书审核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18日

    3、《科研管理系统》将于 2011年12月18日 关闭,逾期不再受理。各位教职员工、各部门科研秘书请务必在此之前将科研成果录入、审核完毕。

    4、科研处将在各部门科研秘书审核完毕后,自 2011年12月19日 开始到各部门进行二次审核。

    三、特别注意

    1、公司启用新的科研成果管理系统,各位教职员工在新系统内重新核实个人信息,带红色*部分为必填选项。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咨询各部门科研秘书;

    2、按照成果登录范围将个人科研成果在规定日期内录入新系统;

    3、未经科研秘书及科研处两级审核通过的成果不计入2011年科研工作量考核;

    4、《科研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说明在系统“通知公告”中显示,个人登录系统后可以按照说明进行录入。如有疑问请咨询各部门科研秘书。

    5、科研处不受理教职员工个人科研成果的录入。

    6、如具有申报不实科研成果的行为,将对本人及其所在部门进行通报。

    7、各部门负责人要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若因不知本通知精神引起的纠纷均由成果持有人自行负责。

 

附:科研处到各部门审核日程表

           

   科研处

                                                  

                                                 2011年12月1日

 

 

 

科研处到各部门审核日程表

 

2011年

12月19日    法学院

12月20日    外国语言文学系

12月21日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12月22日    金融学院   公共法学院

12月23日    会计学院   经济学院

12月26日    公共管理学院  资源与环境科学系  工程与房地产学院

12月27日    法学国际学院  旅游与会展学院  统计学系

12月28日    文化传播系   财政税务系  物流与电子商务系  经济管理实验中心

12月29日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社会学系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新区建设指挥部 新区办公室

12月30日    国际教育学院  图书馆

 

2012年

1月2日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成人教育学院

1月3日    10号楼(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法律事务处  艺术系  员工会  研究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  

1月4日    体育教研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月5日    中州楼(教学质量评价中心  编辑部  研究院  法学研究院  研究中心  MBA教育中心

1月6日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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